環球速訊:夫妻房屋贈與有效嗎
2023-04-26 18:18:21 來源:法問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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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之間的房屋贈與應視為夫妻對財產的約定,因此,該贈與有效。而且,一旦進行了房產變更登記,就視為贈與行為完成,受贈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權。但是,有時一方在贈與財產變更前想撤銷贈與,那么,這種贈與是否需要對方的同意呢?根據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釋(三)第6條規定:"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,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,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,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,即如果這個房子不具備救災、扶貧等社會公益、道德義務性質的,那么,贈與方在贈與財產變更前取消贈與的,人民法院予以準許其撤銷贈與。
二、夫妻之間贈與房屋需要公證嗎?
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、贈與特定親屬、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、土地使用權,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,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“贈與公證書”、受贈人“接受贈與公證書”,或雙方“贈與合同公證書”。其中,免征收營業稅的情況包括:離婚財產分割;無償贈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、兄弟姐妹;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;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,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、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。需要注意的是,贈與房產并不是免稅,是收取契稅免征營業稅。
三、丈夫贈與我婚前房產,沒過戶算數嗎?
律霸網網友提問:我和丈夫是老夫少妻。丈夫在和我結婚之前有過一段長達十年的婚史,他和前妻育有一個女兒,今年已經15歲了。因為女兒的撫養權歸丈夫所有,所以我一結婚就當了“后媽”,壓力很大。丈夫為了安撫我,在結婚之后承諾將我們現在居住的房子贈與給我,他名下的另外一套房產將來留給女兒。這兩套房產都是丈夫的婚前財產,對這樣的安排我很滿意,欣然接受。之后因為種種原因,丈夫答應贈與給我的房產始終沒有辦理過戶手續。最近因為丈夫有出軌行為,我們正在鬧離婚,請問丈夫之前承諾贈與給我的房產,算數嗎?
根據《婚姻法》以及上述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解釋,這類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目的而設定的贈與,屬于一種諾成性約定。在雙方婚姻關系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的情況下,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,其贈與房產的行為不能隨意撤銷。離婚時夫妻關于財產問題的約定以財產關系為內容,屬于《合同法》的調整范圍,但按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規定,在處理離婚中的財產問題時,在《合同法》與《婚姻法》等法律發生沖突時,應優先適用《婚姻法》等法律。至于房屋過戶問題,離婚時同意贈與房屋但沒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,辦理離婚后,受贈人有權要求贈與人為其辦理贈與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,贈與人不得拒絕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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